各承租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
为支持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根据合肥市和市国资委的《关于切实做好减轻房租负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合肥九游会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国有企业减免租金扶持政策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合肥九游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资产进行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内给予承租方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免的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 实施主体
合肥九游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九游会股权”)下属合肥九游会商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下称“商业资产公司”)作为本次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
二、适用对象
承租合肥九游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经营性用房,主要包括各类商铺、写字楼和生产车间等房屋建筑物。对外出租用于进行各类商业服务、生产经营(办公)等经营性活动房屋的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为本次租金减免的适用对象。
其中:
1.申请人租用的资产须是九游会股权及下属公司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经营性房产。
2.申请人应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各类商业服务、生产经营(办公)等经营性活动。
3.中小企业的认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2011〕300号)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
三、租金减免方式
对符合适用条件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按照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的政策减免申请人房屋租金,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1.申请人应减免的租金尚未收取的,予以直接减免。
2.对申请人已支付租金的,将已收取的租金顺延至以后月份(具体方式由承租双方协商确认);若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租的,将按规定应减免金额返还。
3.按合同约定条款中属于装修期或其他原因仍在免租期内的,免租期不顺延。
四、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向与其签署租赁合同的出租方通过网上申报、纸质文件快递等多种方式提交租金减免申请和相关资料,也可与出租方联系人约定时间提交租金减免申请资料。
申请人申请减免租金,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中小企业:
1.租金减免申请表(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租赁合同(复印件)
5.承租企业自证为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证明资料
6.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材料、说明
个体经营户:
1.租金减免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租赁合同(复印件)
4.承租人自证为个体经营户的相关证明资料
5.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材料、说明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超过时限不再受理,不享受减免政策)。
租金减免申请资料审核后符合租金减免条件,并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于公司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承租方,承租方凭告知书确认办理减免手续。
申请人应如实诚信填报相关信息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减免过程中或减免租金后发现申请人填报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出租方有权驳回申请人申请,不给予租金减免,要求申请人补交已减免的租金,并解除与申请人的租赁合同。
五、其他事项
合肥九游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留对支持疫情防控减免租金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本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合肥市、市国资委政策调整的,合肥九游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附件:承租方租金减免申请审批表
合肥九游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